制度的内涵变迁在实现土地多重价值中的作用 ———“三权分置”制度进路的思想资源(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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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夏扬
责任编辑:刘姝媛
关键词:公共责任;个人权利;土地治理;制度变迁;制度内涵;权利分置
作者简介:夏扬,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基础理论法教研中心主任,主要 从事土地法、土地法史、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
〔 ∗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双重所有权在中国传统法中的运作以及对解决 当代农村土地问题的价值”( 16YJA820018 )的成果。
〔摘 要〕土地的“三权分置”是照顾到土地多重价值的制度设计,但如何界定各项 权利的权能范围并赋予恰当的法律地位尚需更为细致的制度设计.土地有着多重价 值,既需要承担履行公共职能的义务,同时作为财产还需带来经济利益.土地的多重价 值使得制度设计陷入复杂境地.制度需要相对的稳定性以获得遵守,制度的设计也应 避免繁复和人为臆测.利用制度的内涵变迁而非制度本身的革新作为制度完善的进 路,中国传统社会的土地关系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一个方法论的借鉴.随着土地流转的 加快以及经济利益的冲击,个人权利逐渐得到重视,土地治理方法却能很好地适应.传 统社会的制度发展并非跳跃式的,升科、田单、勘丈等逐渐演化成适应确认个人产权的 方式,外形相同的制度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治理内涵.横跨公共责任与个人权利之间的 制度设计为不同价值目标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供给,制度以缓进的方式完成了转变,治理 方式也得到了完善.通过制度内涵的变迁,在保留了制度外形的情况下对土地的另一 层价值加以调整,从而以较小的立法成本完成治理任务。
DOI : 10. 3969 / j. issn. 1002-1698. 2018. 05.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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