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第三次分配正名

2024/3/1 17:16:32   字体:

   解安、余婧兰撰文《为第三次分配正名——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共同富裕》指出,我国初次收入分配导致了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再分配虽然本着公平原则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但是对于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现状而言尚显不足。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两次分配的设计和执行难免对于各收入群体造成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难以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求。针对如此现状,亟须对现行分配制度的缺陷进行弥补。第三次分配不仅能弥补前两次分配的不足,而且对实现共同富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第三次分配的实施却因社会各界的质疑和误解面临诸多困扰。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和部分劳动人民持阶级对立的观点,他们认为互帮互助行为产生正向效用的范围仅限于无产阶级内部,跨越阶级的慈善行为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与虚伪性,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弱势群体的地位。中国当代部分学者受限于我国长期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过度依赖,并不认可第三次分配的主流地位,认为这仅是对前两次分配的补充。许多先富起来的群体则出于对个人利益的保护,对第三次分配的具体手段产生怀疑,生恐遭到“劫富济贫”。因此,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第三次分配正名,以回应群众关切,并对其实施路径加以优化:一是坚持自愿原则,通过提高人民群众的财智水平以扩大参与主体的范围、完善慈善捐赠相关税收激励政策,发挥声誉效应并给予参与主体精神荣誉;二是明确公益慈善组织的定位与规则,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与时俱进的诉求;三是形成互助的友善气氛,最终实现捐赠者的社会认同和受助群体自立自强,促进全体人民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富裕。 


 摘自《宁夏社会科学》202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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