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人类创造力的果实

2022/1/6 20:51:58   字体:

   韩东屏撰文《文化究竟是什么?》指出,确当的文化定义应表述为:文化是人类创造力的果实。这个定义将文化限定在“人类创造力”的范围内,具有多重意味。一是意味着文化是属于人的东西,仅为人类所有。二是意味着只有人用创造力产出的东西,才是文化的体现,才是文化之物。因此,凡是大自然的产物,亦即所有自然之物,都不属于文化。换言之,文化不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礼物。三是意味着文化始于人的创造,创造是文化的特质所在。四是意味着只要有创造力的果实,就有文化,而第一个创造力果实的出现,就是文化诞生的时间。五是这个文化定义将文化落脚于“果实”,意味文化作为属人的东西,只能是指已经定型的东西,而不是尚在变动之中的未定型的东西,因而那些人的还在运动、变化的意识、思想、行为、关系、过程之类,就都算不上是文化。形成果实的创造力属于人类独有的能力,它的运用即创造,是人将头脑中想象的世上未有之物动手造出来的过程。“果实”一词具有足够的弹性和包容性,既可以是一个文化之物的所指,也可以是所有文化之物的所指。“人类创造力的果实”这个文化的定义不但可以将自然之物、人类的未定型之物和人类无意形成的定型之物与文化之物区分开来,还可以确保文化定义的周延性。文化被确定为“人类创造力的果实”之后,既能使由文化派生的系列概念得到确当的澄明,又能使文化与文明有明晰而妥当的区分;并且,这个文化定义,既与文化概念的词源意义相通,又合乎大道至简的要求。 

 摘自《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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