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不是要追求法律与权力“势不两立”

2022/1/6 20:49:55   字体:

   陈培永撰文《论“法律上层建筑”与“政治上层建筑”的关系》指出,法学与政治、法与权的关系是既统一又对立的,既要避免法学、法成为政治、权力的“婢女”,也不能让法学、法成为政治、权力的“敌人”。强调两者的独立性,并不代表人为地设定两者的对立,无论是法律还是权力,都应该是服务于人的生产和生活的工具。正如法律需要不断完善、不断改进一样,权力也是可以改造的,权力不会是永恒的。不应该一味崇尚法律、贬低权力,过于夸大二者的对立,把法完全视作权力运行的对立面,一味强调以法去干涉权力、制约权力。不应过分先天地假设权力的恶、假设政治的恶,一味地强调国家权力与个体的对立,而应该以历史的、辩证的角度审视权力,并且以积极的态度推动政治制度趋向合理,政治权力运作更加公开透明。法治不是要追求法律与权力“势不两立”,而在于实现两者在保障人民利益的层面上相互配合、共同作用,从而保障权力为众人所有,不被个别人所独占、所任性使用,使权力在利益的平衡中作出正确的选择。 

 摘自《宁夏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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