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吾淳,哲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哲学与跨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 ∗ 〕本文系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项目成果.
〔摘 要〕雅斯贝斯在其轴心期理论中有这样一个判断:“宗教伦理化了”.这一基 本判断涉及两方面问题:第一,就时间而言,伦理现象产生于轴心时期;第二,就属性来 说,伦理与宗教有关.但是,伦理与道德观念的产生,换言之,善、戒律或与社会相关的 秩序、法则观念的产生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早在轴心期之 前,道德和伦理的萌芽可能就已经在宗教生活中以及社会现实生活中隐隐地生发出来. 更重要的是,细究各轴心区域,我们会发现:伦理与道德的发生与发展呈现出丰富多样 性的路径与面貌,绝非一个“宗教伦理化了”可以概括.其中在古代中国、印度和希腊, 首先成熟的主要都是道德.它们之间无疑也是有所区别的:或者依附于贵族,或者依附 于僧人,或者依附于学者.但它们也有着共同性,即无论何者,它们又都具有精英特征. 相比之下,犹太民族或犹太教却是一个例外,在这里,优先或率先发展起来的恰恰不是 道德而是伦理.从原因上说,这里缺乏道德生成的现实基础;而从结果上说,它所面向 的是“普罗”大众.因此我们有理由这样说,在犹太民族这里不仅仅发生了宗教革命,与 其同时发生的还有伦理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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