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毛寿龙,政治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精富,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推进乡镇政府减负增效的体制机制研究”(20AZZ008)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基层干部的负担过重制约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通过引入“秩序理论”构建基层负担治理的分析框架,进一步拓展了“秩序理论”在基层负担治理中的适用性。基层干部在政策执行中遭遇的负担可以划分为实质型负担和程序型负担两种类型。基层负担治理本质上是治理秩序的建构,成功的基层负担治理是适应不同秩序的复合治理模式,政府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个人秩序有不同的治理工具隐喻。以2000—2022年中国基层减负政策为例进行秩序诊断后发现,减负政策存在秩序维度失衡,即过度依赖政府秩序维度的治理工具,且更加关注程序型负担治理而相对忽视实质型负担治理。未来基层负担治理需要根据不同负担类型,优化市场秩序、社会秩序和个人秩序维度治理工具的设计和运用,实现治理秩序的再平衡。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5.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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