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韩璞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特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张颖聪,法学博士,南京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摘 要〕作为理性在公共领域中的运用,公共理性所强调的是公民在公共对话与协商的过程中将离散式个体偏好的聚合转变为以公共善或根本性正义的正当性共识。与此同时,现代民主制度中对于权利的过分强调,尤其是对于财产权的强调,使得权利在现实民主的运行之中往往只是沦为一种资质上的认可,而真正关切公民个体实际生存状态的物质基础却被抛至一旁。针对这一问题,罗尔斯提出了产权民主来进一步规范民主实现的基本条件。
DOI:10.3969/j.issn.1002-1698.201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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