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并论”现象是复古诗学理念影响下的产物

2020/9/20 15:12:03   字体:

   郑妙苗撰文《“开元之后,便到嘉靖”——明代诗论中的“唐、明并论”现象及其诗学意义》指出,明代诗论中“唐、明并论”现象的出现,是复古派诗学的尊体思想和“拟摹”之法得到继承和发展的产物。正是在尊体观念的指导下,“拟古”成为“复古”的最佳路径,进而才形成了复古派以诗歌的体制与语言为核心要点的价值取向。我们只有理解这一诗学理路,才能真正清楚“开元之后、便到嘉靖”“唐与明一”等评价的意义。明代复古派的诗学主张涉及诸多方面,层次丰富而复杂,但“唐、明并论”观点证明,在胡应麟、冒愈昌等人对复古诗学思想的接受中,尊体的观念、以“拟古”为“复古”的方法论、对诗歌语言形式的看重占据了理论的绝对核心位置,并持续影响到后世诗学的发展。这一独特的诗学思想使得明代复古诗学具备了不同于前代的特异性。总之,对“唐、明并论”现象的观察和探讨,是今天重新理解和评价明代复古诗学的一个切入角度。复古派强调语言体式、注重摹拟经典的主张不仅对当时的文人具有方法论上的指导意义,还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明以前诗学观念的挑战,如何将其放置于古典诗学批评的整体脉络中加以评价,仍是值得继续讨论的问题。 

 摘自《清华大学学报》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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